淮南市林業局關于公開征求《淮南市森林防火禁火令(征求意見稿)》意見的公告
為切實加強野外火源管理,有效預防和遏制森林火災的發生,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,市林業局研究起草了《淮南市森林防火禁火令(征求意見稿)》。為增強禁火令的公開性和透明度,提高禁火令的制定質量,現將征求意見稿及其起草說明公布,征求社會各界意見。
一、征集時間:
2025年2月7日-2025年3月8日
二、征集方式:
(一)網站留言
淮南市人民政府網站“調查征集”欄目:
http://www.haomen88.com/zmhd/dczj/index.html
淮南市林業局網站“民意征集”欄目:
https://lyj.huainan.gov.cn/zmhd/dczj/index.html
(二)電子郵箱:3458363833@qq.com
(三)信函郵寄:
地址:淮南市和風大街88號政務中心A座市林業局
郵編:232063
聯系人:徐克順
聯系電話:0554-6678389
附件:
1.《淮南市森林防火禁火令(征求意見稿)》
2、關于《淮南市森林防火禁火令(征求意見稿)》起草情況的說明
淮南市林業局
2025年2月7日
附件1
《淮南市森林防火禁火令(征求意見稿)》
為有效預防和遏制森林火災發生,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森林資源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《森林防火條例》《安徽省森林防火辦法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,結合我市實際,發布本禁火令。
一、禁火時間: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。
二、禁火區域:舜耕山、八公山、上窯山范圍所有林區及距離林地邊緣100米范圍內的區域。
三、在禁火期、禁火區內,禁止下列行為:
(一)嚴禁吸煙、野炊、燃放煙花爆竹、燃放孔明燈、燒火取暖等野外用火;
(二)嚴禁燒荒開墾、焚燒秸稈、燒灰積肥等農事用火;
(三)嚴禁燒紙、燒香、點燭等祭祀用火;
(四)嚴禁未經批準,擅自在林區進行動火作業;
(五)嚴禁其他容易引發森林火災的行為。
四、凡違反本禁令規定的單位和個人,構成違法的,由有關職能部門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、《森林防火條例》和《安徽省森林防火辦法》等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五、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森林火情,應立即向當地人民政府報告或撥打森林火災報警電話“12119”、“119”。
淮南市林業局
2025年2月7日
附件2
關于《淮南市森林防火禁火令(征求意見稿)》起草情況的說明
淮南市林業局
一、起草背景
近年來,在全市各界共同努力下,我市森林火災防控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有所提高,森林防滅火工作取得一定成效,但由于極端天氣、林下可燃物累加等不利因素影響,森林防火形勢依然嚴峻。春節、清明等關鍵時段,祭祀燒紙、吸煙、煉山燒荒等野外用火現象頻繁,森林火災隱患大量存在。每年,舜耕山、八公山、上窯山就因市民上墳燒紙引發多起森林火情,雖未造成重大損失,但也敲響了森林防火的警鐘。因此,發布森林防火禁火令,加強野外火源管控十分必要且緊迫,旨在從源頭上降低森林火災發生風險,維護生態安全和社會穩定。
二、主要內容
(一)禁火時間: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。
(二)禁火區域:舜耕山、八公山、上窯山范圍所有林區及距離林地邊緣100米范圍內的區域劃定為禁火區域。
(三)禁火期、禁火區禁止的行為:
1、嚴禁吸煙、野炊、燃放煙花爆竹、燃放孔明燈、燒火取暖等野外用火;
2、嚴禁燒荒開墾、焚燒秸稈、燒灰積肥等農事用火;
3、嚴禁燒紙、燒香、點燭等祭祀用火;
4、嚴禁未經批準,擅自在林區進行動火作業;
5、嚴禁其他容易引發森林火災的行為。
(四)違反禁火令行為的處罰措施: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、《森林防火條例》和《安徽省森林防火辦法》等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(五)報警提醒: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森林火情,應立即向當地人民政府報告或撥打森林火災報警電話“12119”、“119”。
其他渠道公眾意見及采納情況
征集小結(結果反饋)
《淮南市森林防火禁火令(征求意見稿)》在征求意見期間未收到社會公眾意見或建議,特此說明。
2025年3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