淮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廢止有關文件的通知
各縣、區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部門、各直屬機構:
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,建設法治政府,按照《安徽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》(省政府令第320號)等有關要求,市政府對有關文件進行了清理,決定廢止《淮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進一步支持企業上市(掛牌)若干政策的通知》(淮府辦〔2023〕15號)及《淮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修改〈淮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進一步支持企業上市(掛牌)若干政策的通知〉部分內容的通知》(淮府辦〔2024〕4號)兩份文件。
特此通知。
淮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
2025年4月23日